基本编码: 3706001234537010512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73025049G3370105123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报 |
办理内容: | 申请人申请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
环节名称: | 受理 |
办理内容: | 工作人员审查受理申请材料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 |
环节名称: | 审核 |
办理内容: |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实地查看和专家论证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形成评审意见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根据评审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烟台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许可证》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设立学校申请书 | 复印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无 | ||
机构申办者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自然人举办者提交《外国人居留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在鲁工作单位的工作证件或聘用合同,在鲁住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
办学场所、场地、设施及其他办学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学校章程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
拟任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法定代表人、校长的简历以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校长还需提供具有10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的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
教师资格证明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修改 |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第20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实施机关:教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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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2012〕5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2(一)第5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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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5年12月鲁政字〔2015〕277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将“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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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教育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教外发〔2019〕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外发〔2019〕1号)第五条: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政策指导,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审批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规划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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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专家论证的专家从哪里聘请? | ||
回答: | 从教育局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